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楚雄市燃气工程建设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技术标准和规范,并结合楚雄市的实际,编制本规划。
本规划由楚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,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燃气主管部门依法按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。
本规划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2008)、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及《实施细则》、《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(2015-2030)纲要》及楚雄市各相关专项规划而制定,其内容和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专项规划要求。
规划要求和目标:1、本规划考虑燃气输配系统的建设,市场定位以及和城市现有燃气系统相衔接的要求,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战略。
2、 确定燃气市场用户领域,燃气的气化范围,预测各类用户燃气的用气需求总量。
3、 结合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楚雄分输站的设置及天然气的供气压力,确定楚雄市燃气输配系统方案。
4、进行天然气系统的规划设计,包括城市门站的设置,高压管道的走向,城市中压管网主干管布置,现有燃气设施的利用和天然气转换方案。
5、提出天然气系统的投资估算,环境保护要求,系统后方设施配置规划,经营公司组织机构设置。
6、提出楚雄市天然气发展利用的步骤与相关措施,促进全市天然气推广和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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